三国杀巅峰赛武将建议换吗,孟达的结局究竟如何了?
孟达这个人比起吕布还要反复无常,最后的结局非常凄惨,不过这也是他自己咎由自取的结果。
公元228年,魏国的大臣孟达想要背叛魏明帝曹睿投靠蜀国丞相诸葛亮。结果司马懿率领军队在8天之内连续奔袭了1200多里,迅速攻破孟达占据的上庸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杀死了孟达。
在小说《三国演义》里,魏国新城太守孟达在上庸造反,打算投靠蜀国诸葛亮,并射杀了前来镇压自己的魏国名将徐晃,一时风头无二。徐晃是曹操时代的猛将,官拜魏国右将军,先后经历曹操、曹丕、曹睿三代君主,最后却死在了孟达的暗箭之下。不过,志大才疏的孟达最后被司马懿消灭,并被割下首级。
在正史《三国志》中,孟达的结局和演义差不多,只不过没有射杀名将徐晃的情节。
说起三国之中“反复无常”的人物,很多人的之一印象就是吕布。不过,这个孟达其实比吕布还要可恶,他一而再、再而三地背叛君主,最后落得个身首异处的下场。
为什么这么说呢?
之一、孟达这个人没有任何忠义可言,他先后跟过刘璋、刘备、曹丕、曹睿等好几位君主。
第二、孟达最后被杀也是因为他还想背叛曹睿,结果落得个身首异处的下场。
孟达最初是益州军阀刘璋的部下,担任小官。东汉末年,刘焉、刘璋父子割据四川等地长达20多年。孟达与***都在刘璋手下做事,不过他们都觉得刘璋能力平庸,不堪大用,于是投靠了刘备。
公元211年,刘璋派人请荆州的刘备进入益州,帮助益州对抗汉中的军阀张鲁。结果刘备反过来消灭了刘璋的势力,吞并了益州地区。
孟达在刘备平定益州的过程中就投靠了他,成为刘备麾下的宜都太守。
这是孟达的之一次叛变,从刘璋的阵营叛逃到刘备阵营。刘备大概也认为这个人确实靠不住,所以不怎么重用他,只是给了他一个小职务。孟达看到自己过去的好友***在刘备手下担任***,自己却没有得到厚待,十分眼红。
公元219年,刘备平定了汉中全境,派手下的孟达、刘封领兵向东,攻破了上庸、房陵等地。结果不久之后,关羽在荆州兵败,孟达拒绝发兵支援关羽导致关羽被杀。
事后,孟达害怕受到刘备责罚,率领部众4000多人投降了曹丕。这是孟达的第二次反叛,从刘备的阵营叛逃到曹丕阵营。
曹丕称帝后,册封孟达为建武将军,并让他掌管上庸、新城、西城三个郡的地盘,出任新城太守。在这三个郡的地盘里,孟达就是“活脱脱”的土皇帝,享受了荣华富贵。这一时期的孟达不仅没有因为反叛而惹来厄运,反而在魏国混得风生水起。他在魏国国内受到皇帝曹丕宠幸,同时结好魏国权贵桓阶、夏侯尚等人。
可惜好景不长,曹丕只当了6年皇帝就去世了。继位的魏明帝曹睿大概也觉得孟达是个两面三刀的小人,所以不太重用他,只把他丢在一边。与此同时,孟达过去在朝廷里结好的权贵们也相继去世,在朝廷里无人撑腰。到了公元228年诸葛亮之一次北伐时,忧心忡忡的孟达受到诸葛亮的煽动,又在魏国的上庸起兵造反,打算重新归降蜀国。
这就是孟达的第三次反叛,也是他人生的结局了。
过去的俗话说得好,做事不可一而再,再而三。
孟达过去的好运气在这里已经用尽了,毕竟一个反复无常的小人不会受到任何人尊重。以前,孟达两次背叛君主都没有受到惩罚,而这一次就悲催了,因为他遇到的对手是那个老奸巨猾的司马懿。
孟达之所以敢大张旗鼓地造反,是因为上庸距离魏国首都洛阳很远。孟达估计朝廷派来镇压自己的军队要过很久才会到达,所以没有提前做好准备。结果他没有想到,魏明帝曹睿居然派司马懿前来镇压自己。
司马懿趁孟达防守松懈,连夜从洛阳出发,带兵突袭了1200多里,最终攻破了上庸、杀死了魏国新城太守孟达。
孟达死后,官职和爵位都被废除,而且子嗣也受到朝廷的监视,大势已去。
在小说《三国演义》里,孟达射杀了魏国名将徐晃,却打不过司马懿的军队。司马懿军队包围孟达之后,孟达的部下李辅和外甥邓贤与司马懿里应外合,偷偷打开了城门投降司马懿。
孟达在混战之中被杀,首级被送到洛阳。魏明帝下令把孟达的首级焚毁,而把尸体安葬。由于孟达的造反失败,诸葛亮想收复上庸的计划落空,不得不从正面进攻陇西,揭开了之一次北伐。
不得不说,孟达一辈子都在反叛,最后也因为反叛而死,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背主小人。无论是魏国还是蜀国都不会真心接纳他,因此他的悲惨结局也是自己找的,实在不值得人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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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微小说与小小说》,共有微小说与小小说500多篇,更新中。有古言,但现代题材的写得更精彩些。之一篇,置顶的《三张五线谱》,根据文革时期风靡全国的地下故事改写。
《微小说与小小说》101三张五线谱(1)这个故事当年是地下故事,只能口口相传。
一转眼,时间就已过去将近半个世纪!那年盛夏的一天,早饭后不是很久,已经骄阳似火,从古镇南边绿溪河河岸的宋代古城墙望下去,河里有一位姑娘在游泳
那条河清澈见底,河对岸的山苍翠欲滴。
那时候提倡敢想敢干,小伙子们很快打听到这美女的来历。原来她叫傅文洁,是省城的人,省城武斗,为了躲武斗,她和父亲临时到这小镇居住,她父亲是个教授。
这天晚上她在院坝里唱一首哀伤的歌:
“亲爱的哥哥哟
接到你的来信,
知道你还是爱我的
可我是资本家的女儿
又怎能与你相配?”
她唱的这首歌道出了她的心事:一旦人们知道了她的家庭出身,谁还会给她写信?她于是把这首《知青恋歌》唱了又唱。这时候她最需要帮助,却不敢向任何人求助,她不敢和父亲回到日夜思念的省城去,因为省城里造反和保守两派武斗非常激烈:武器从木棒、钢管发展到小口径步枪、冲锋枪、轻机枪、重机枪,直到动用坦克、高射炮和舰艇;规模从巷战发展到野战,伤亡数字越来越大!就算武斗平息,她父亲不仅出身不好,还是“文艺黑线”人物,她怕父亲再次被他的学生斗争、殴打。
她的歌声引来众多当地青年,他们听到高兴处,不由得在院墙外热烈鼓掌。
她连忙推门查看,青年们一窝蜂跑了。
当时她心情很乱,月色却很好,她就走过月光下的石板街,来到镇北有着一望无际的农田的郊外。那里西边远处是黑黝黝的连绵的山,山下稻田,长满稻谷,田边谷穗沉甸甸地耷拉在田埂上。她又发现这里除了农田,还有一条从山里蜿蜒而来的小溪。小溪闪着水光,野鸟叫着,四下虫声唧唧,蛙鼓一派,萤火虫飞来飞去,这一带真是富于田园的诗意。她想在这里唱歌,想在这里拉她心爱的小提琴,可是时间真是太晚了,况且她又天生胆小。
第二天一早,她出现在田野
她身材匀称,穿着当时更时尚的女兵服,肤色白皙,睫毛很长,大眼睛,眼神满含看深深的忧愁。她匆匆拉完一曲就往回走,“家”里还有老父亲需要照料
此后他经常到那田野里去。
一天早晨,她在田野里拉这神秘的曲子的时候,深深的溪沟里居然传来为她伴奏的扬琴声!她不敢走下溪沟去看,但停止拉琴,壮着胆子等了一会。不多久就见一个英俊的小伙子背着扬琴走了上来。
她羞红了脸,连忙回转身就走
这时从镇上方向急匆匆走过来一个蓄着小胡子叼着烟的年轻人,她要往左他就往左,她要往右他就往右,总之是不让她离开这里。
她吓坏了,想到这个流里流气的小胡子大概是那弹琴青年的同伙,她简直不敢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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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好学生和调皮学生》,发人深思。
《微小说与小小说》1.好学生和调皮学生一个好学生,非常遵守纪律。
她遵守交通规则,可是在斑马线上被飞驰而来的汽车撞飞。
一个调皮学生,凡事不讲规则。
他在闯红灯时被汽车撞倒。
第三篇,《都不知道》,让人想起诗歌《有的人》。(此处有笑声)
《微小说与小小说》68.都不知道华福琼爱向班主任老师打小报告,很多人吃了她的亏。41年后一次同学会,有人忽然提起她,居然没一个人知道她过得怎么样,只是都对她打小报告的行为记忆犹新。
第四篇,其实是一首诗。
《微小说与小小说》129.黎明路灯的光芒像一片树叶落下去了
窗外现出白色的天空
又一个黎明
第五篇,写的古代内容。
《微小说与小小说》130.血腥的秦朝二十多个世纪前的某一天,一个叫做嬴政的小孩继承了王位,那年他13岁。
长到22岁,他杀死了把持朝政的吕不韦。
他兼并了别的6个国家,统一了中国,成为“千古一帝“,中国人付出的代价,是史书上到处有秦军斩首多少多少万的记载。
书生们留恋旧的分封制度,非议新的郡县制度,自以为功勋卓著的秦始皇帝大为不快。丞相李斯建议收尽天下古书以统一思想,于是除医药、占卜、种树的书,各国民间收藏的《诗经》、《尚书》和充满中国精英们的思想智慧的“诸子百家”的书籍被统统烧毁!秦始皇又下令把对他钳制思想毁灭文化的行为不满的读书人四百多人活埋在咸阳城外的一个大坑里!
这就是非常野蛮残暴的“焚书坑儒”!
从此此后,“百代都行秦政法”,秦始皇的体制延续到两千多年后的清朝。
秦始皇活了49岁,死在外出巡视途中,临死留下遗嘱,要他的大儿子扶苏继承帝位。
朝中有一个叫赵高的,和秦始皇的二儿子胡亥走得很近。赵高、胡亥把李斯拉入团伙,扣下秦始皇遗嘱,伪造了一道圣旨,让扶苏和大将蒙恬***。蒙恬就是那个大破匈奴,率军修了万里长城,改良过毛笔被称为“笔祖”的蒙恬。
扶苏哭了,但是“遵旨”***;蒙恬自认三代名将,南征北战,为秦国立功,而且他攻灭齐国,扫荡了最后的障碍,让秦始皇坐上了“千古一帝”的宝座,以此不服,被抓进监牢弄死。
秦始皇开了很多头,他儿子胡亥也为争夺帝位的皇帝子孙们开了个最坏的头,骨肉相残,眼都不眨。就是那个开创了诗歌和书法朝代的唐太宗,那个搞书法的皇帝,为了登基,居然杀了他的哥哥和弟弟!
胡亥做了二世皇帝,灰常宠信赵高,赵高为了排挤李斯,诬陷李斯父子勾结陈胜,于是李斯被腰斩,胡亥、赵高还把他全家杀光!
谁叫李斯建议焚书,报应啊!不过李斯也是中国历史上屈指可数的著名文字学家和书法家,将各国文字统一整理为“秦篆”(小篆)的,是他;被誉为“书法鼻祖”的,是他。《泰山刻石》、《琅琊台刻石》、《峄山刻石》、《会籍刻石》,是他的作品。
赵高被秦二世拜为丞相,他怕别人不服,牵一只鹿到朝堂,说是要献给二世皇帝一匹好马。
秦二世笑着说这不是马啊,赵高坚持说就是马,并让大臣们发表意见。有的大臣说好马啊好马,有的大臣说是鹿不是马,于是正直的被杀掉了。
这就是“指鹿为马”,与前面“焚书坑儒”遥相呼应。
赵高是真想篡位滴,所以他派人杀了秦二世。
秦二世的侄儿子婴继位后,太监(相传赵高也是太监,不过也有人说他不是太监)韩谈设计把赵高杀死,并灭了他三族。
这样,不仅战场上血流成河,而且秦始皇帝的公司内部,也是腥风血雨!
流血并没有到此为止,秦始皇的后代们自相残杀或者被人杀害,竟没有留下一个,这个创造了帝制,垄断了天下权力的始皇帝,居然被灭族!
既然道士这么强为什么那些老板还是玩战士不玩道士呢?
大家好,我是Game侃。热血传奇是一款经典的游戏,很多游戏都是以传奇为核心设定的额。当年的战法道三职业到现在依旧是角色扮演类游戏的主流设定。当年在传奇中道士的玩家是最多的,但是土豪老板却总是战士。到底是什么原因呢?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土豪老板为何总是玩战士。
在传奇中前期最不能招惹的职业就是道士了,很多技术好的道士一个单挑两个也不是什么难事。因为道士是唯一一个在前期就拥有保命技能的职业,即使被怪物围住也不用怕,给自己打个隐身就可以轻松逃出包围圈。而法师和战士如果在前期被怪物围住会后等待他们的只有回城。
可以说前期升级最轻松的就是道士了,虽然法师前期升级很快,但是要消耗不少药钱。一般的散人玩家根本承担不起药钱,更不好一直用技能升级了。经常玩传奇应该都知道,战士和法师在拥有烈火剑法和魔法盾之后才会有质的飞跃,而道士玩家却不需要35级技能牛可以轻松完虐这两个职业了。这也是为什么道士前期无敌的原因。
明明前期这么强的职业却不受土豪玩家的喜爱也是有原因的,首先道士这个职业虽然前期厉害,但是到了后期却是非常乏力的一个职业。不仅伤害低,还没有存在感。有时候打完一波团战都没人管道士玩家的。可见道士的输出在后期有多低。即使是土豪玩家玩道士的时候,身上的装备在豪华也抵不过一个法师的输出。
另外道士虽然很厉害,但是只能绿毒和火符一点一点把对方磨回城,想要杀死对方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传奇的玩家很多都是急性子,一言不合就开打的,玩就要玩的舒服,打就要打的痛快。像道士这种慢慢磨死对方的PK方式根本不符合土豪玩家玩传奇的目的。只有战士这种起了运九套之后就可以秒人的职业才是土豪老板的首选。
另外战士在传奇中是最能抗伤害的职业了,虽然对于装备的要求比较高,属性达不到就没有体验感,但是对于土豪老板来说只要能用钱解决的事都不叫事。曾经我玩传奇的时候就认识一个土豪玩家,他说玩传奇就是来娱乐放松的,花点钱收几件好装备就可以出来打架了。战士是一个非常神奇的职业,处处都需要花钱,但是只要花了钱就能给你一种非常舒服游戏体验。一个号打别人几个号也是常有的事情。传奇最著名的土豪老板8L不就一个人拿下了沙巴克嘛。
老板喜欢玩战士,因为这是一个最直接,最粗暴,PK体验更好的职业,就是无脑干。不像法师和道士需要躲躲藏藏,一个氪金的战士砍瓜如切菜,一个不氪金的战士只能被道士法师无限风筝死。战士打架能力强,只有6个技能,不需要考虑走位的问题,追着人就是砍,法师和道士不同,因为过于脆皮,要有犀利的走位才行。当然最重要的是战士给人的感觉就是热血,不服见面就是干,像男子汉,这是男人无法抗拒的一种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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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死后由三代代做火影没有五代?
前言
水门是历代火影中最年轻的一人。按照自来也的话来说,虽然水门很温柔,但是意志却很坚定。在加上实力超群,成为火影也是情理之中。
但奈何天妒英才,因为带土一手制造的九尾袭击事件,水门英年早逝。逝者已去,生者坚强,为了村子的正常运作,就必须立马选出新任火影。
在木叶高层会议中,前任三代火影决定复出。团藏先暂且不提,那个时候的自来也和纲手按道理来说也是有能力背负起火影名号的。
但是碍于其它原因,他们两人在当时并没有被考虑到五代火影的候选名单,接下来一一详解。
一、三代火影年纪适中,还能继续担当大任水门从三代火影那里接手时,三代的年纪差不多50出头。直到九尾袭击水门牺牲之后,三代火影也差不多是这个年纪。
参考一下我国法定退休年龄的相关规定:
建议到2045年不论男女,退休年龄均为65岁。现行退休年龄为: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现实生活中之所以会有退休年龄的限制,有那么一部分原因是考虑到老人的身体素质等方面是否适应与否。
那么现实中的老人肯定和火影里的老人在这方面是没法同日而语的。由此可见,三代火影50多岁的年纪,依然适合独挑大梁,委以重任。
二、木叶村正值战后动荡,需要最有经验的人主局先是第三次忍界大战,后是九尾袭击木叶,一波稍平、一波又起。此时木叶村深受战后动荡影响,上上下下皆是苦不堪言。
因此,在水门牺牲之后,木叶高层立马就召开了关于选举新任火影的会议。我相信正值那个节骨眼上,三代火影就算不复出,在人民心里面他也是最适合主持大局的那个人。
具体有如下两方面原因:
【1】三代火影相较于其他“新人”经验更丰富
想当初三代火影也是临危受命,年纪轻轻就从二代火影那里接手高位至今。算下来也差不多有20到30年之久了。
在这期间,不可否认他也有决策失误并且感到迷茫的时候。因为是个人都会犯错,都会被肩上的重担压的怀疑人生。
但是,经过几十年的历练,三代火影不止是阅历上越来越丰富,想必在执政手段、经验方面也已经趋于完善。
有句老话说的好,姜还是老的辣。在火影位子上坐了那么久,没人比他更了解火影究竟需要做什么,怎么去做。
如果是将火影的位子交给自来也或者是纲手这样的“火影新手”的话,他们的决策失误亦或是迷茫很不利于正值战后动荡的木叶长远发展。
孰重孰轻,谁最适合在那个阶段接手火影之位,一目了然。三代自己也说过,在下一代火影成长起来之前,他会一直 *** 这个位子,特别是这个非常时期。
【2】三代火影的功绩早已深入民心,亦能安抚人心
当三代火影主动提出自己要 *** 火影位子的时候,更高兴的人就是他边上的顾问——小春。除了团藏之外,我想当时在场所有人都很高兴。
只是小春毕竟是女性,表达情绪方面没有男性那样深沉。对于指责三代失职的团藏,小春可是一点都没给他留面子,直接怼的团藏没话说。
那么小春亦是如此,我想整个木叶的民众应该都是如此。历代火影执政时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仁治爱民。
很多和三代火影年纪相仿一样的人,从年轻时一直亲眼目睹木叶在三代的带领下一步步走向繁荣;而那些新生的后辈们,从一出生就注定沐浴着阳光。
虽然也有极少人背负起村子里的黑暗,但那都是为了更多人的幸福而不得不承担的东西。三代火影的伟岸,早已深入人心。
同样是战后动荡的特殊时期,三代火影能继续站出来主持大局,无疑是“守得云开见月明”,人心所向。
三、自来也和纲手本身也没有意愿成为火影在第四代火影的葬礼上,很多我们耳熟能详的人物都出席了这次葬礼。唯独缺少自来也以及纲手的身影,那么他们此时正在干嘛呢?
【1】自来也向往自由的“寻梦”之旅
年少时的自来也阴差阳错的闯入了妙木山,被大蛤蟆仙人喻为“命运之子”。大蛤蟆仙人对他说过,在它的梦里,自来也将来的***会给这个世界带来变革。
随着年龄逐渐增长,自来也对于大蛤蟆仙人的“预言”越发向往。为了追求答案,他开始了长年的“寻梦”之旅。
第二次忍界大战初,他回来过一次与同伴并肩作战。而后,虽然陆陆续续的也回来过几次,但大多数时间基本上都是在外漂泊。而四代牺牲时,他恰好不在村子。
我记得纲手问过自来也为什么不去做火影,自来也笑着说自己比较喜欢自由的生活。因此,自来也没有成为火影的意愿。
【2】纲手摒弃梦想的“疗伤”之旅
纲手的弟弟和恋人都有一个共同梦想——成为火影。为什么鸣人能够深深吸引住他,以及她会在鸣人的影响下去接手第五代火影,都是因为鸣人很像他的弟弟和恋人。
在此之前,纲手对于成为火影这个梦想除了感伤就是嗤之以鼻。她的弟弟、她的恋人,两个怀揣着火影梦想的亲人都先后离她而去。
悲痛欲绝的她之后带着年幼的静音离开了木叶,四处漂泊。为的是到外面的世界“疗伤”,同样为了远离“火影”这个自己觉得“晦气”的名号。
纲手离开木叶的那个时间点,也是早于四代火影牺牲时的时间点的。综上两项,自来也和纲手当时都不在村子,而且两人也都没有成为火影的意愿。
四、浅谈自来也和纲手当时的能力能否胜任火影对于自来也和纲手的能力,我还是十分认可的。那时候他们怎么说也是快40的人了,按照火影里的实力设定来看,那个年龄段的人实力也不会有太多的上升空间。
换句话说,十多年后自来也和纲手有资格成为火影,那么十多年前他们依然有资格。无论实力、性格、思想,30到40岁这样也已经定性,绝不会有更高层次的大彻大悟。
只是相较于三代火影来说,他俩还是太嫩了,这点无可厚非。所以说,针对题主“自来也和纲手有没有到影级”的疑问,我觉得还是有的。
总结综上所述,三代火影无论是人望、实力、经验等各各维度都是最适合继续 *** 火影之位的人,特别是木叶正值“战后动荡”的特殊时期,三代的能力显得尤为重要。
至于自来也和纲手,能力上肯定逊于三代火影。更何况他们当时人不在木叶,也没有出任火影的意愿,自然不在第五***虑范围之内。
最后,欢迎有不同意见的小伙伴在下方留言,我们一起探讨。如果喜欢我的答案,别忘了点个赞、点个关注以示鼓励噢。鲁迅有哪些一般人不知道的秘密?
“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
——臧克家《有的人——纪念鲁迅有感》
常言道:“一怕文言文,二怕写作文,三怕周树人”。在教科书里躺了近一个世纪的鲁迅,作品收入语文课本最多时曾达 31 篇,却成为了大家的梦魇。这或许是“作家”鲁迅万万没想到的。
提起鲁迅,我们都知道那句著名的名言:“鲁迅,原名周树人,浙江绍兴人。”大家对他的印象大多是那个“横眉冷对千夫指”的文坛斗士。严肃、深刻、愤怒、不近人情……
但是,那个走出教科书的鲁迅,其实是一个标准的段子手。
夏衍说:“鲁迅幽默得要命。”
陈丹青说:“鲁迅先生是百年来中国之一好玩的人。”
可惜这么有趣的鲁迅却被教科书弄丢了。那个嬉笑怒骂,鞭辟入里的鲁迅,更可能是这样的画风。
一天不皮,浑身难受小时候的鲁迅就皮的不行。早在三味书屋读书时,他就特别喜欢给人起绰号。班上有个女生特别爱哭,一哭起来就眼泪鼻涕齐下,迅哥儿从此就管人家叫“四条”,眼泪两条,鼻涕两条,形象得很。
一次,国文老师好兴致,想要和同学们对对子,出了个上联:独角兽。隔壁桌子的男生想要给老师留下好印象,就小声问迅哥儿该答什么。
迅哥儿也是顺口就来:四眼狗。男生赶快站起来,大声道:"四眼狗!"戴眼镜的老师随手就一巴掌过去。
在厦大教书时,鲁迅到一家理发店理发。理发师不认识他,理得极其敷衍。鲁迅也不生气,反而给了一大把钱。
第二次再去,理发师大喜,精心为鲁迅设计了新发型。不料理毕,鲁迅却极其吝啬,一分也没多给。
理发师很是诧异:“先生,您上回那样给,今天怎么这样给?”
鲁迅笑着说:“您上回马马虎虎地理,我就马马虎虎地给;这回您认认真真地理,我就认认真真地给。”
理发师:……
鲁迅在《故事新编》中写大禹治水:
离地五尺,就挂下几只篮子来,别人可不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只听得上下在讲话:“古貌林!”“古鲁几哩……” “O.K!”
OK、古貌林(good morning)这些现代话被按在大禹身上,你可以感受到鲁迅的文风在当时多么前卫。
他写嫦娥奔月的《奔月》:说后羿箭术太好,不仅把太阳射了下来,还把所有大动物都给射死吃了,最后没有大兽可以射,就去射乌鸦,整天做乌鸦炸酱面给嫦娥吃,嫦娥很生气,就独自奔月了……
脑洞清奇,不知道在当时会不会真的误导很多不明真相的群众。
著名设计师迅哥儿除了文章写得好,画画设计那也是手到擒来。
北大校徽
完成于 1917 年 8 月 7 日的北大校徽是鲁迅早期作品。那时候的鲁迅,在文学创作上也尚未名声大噪,时任北大校长的蔡元培邀请他设计校徽,也可谓独具眼光。
当时的鲁迅虽有忐忑,但交上的草案让蔡元培连声叫好,这一基本设计也沿用至今。
中华民国国徽
不仅如此,他还为自己的著作设计了很多封面和扉页。
书名用双线描字体,嵌入抽象几何图案的缺口,对应着本书“从艺术规律中”的用意。
《热风》出版时,鲁迅对当时社会现状感到“寒冽”,特以“热风”命名。手写两字“热风”,愤慨有力。
还有这些:
鲁迅的设计才华,集中地展现在书籍封面和装帧设计上,他一生设计了 60 多个书籍封面。
在没有电脑、没有PS的时代,鲁迅的设计理念,手绘能力,把各种字体玩出了新花样。文可惊天地,画能动人心。迅哥儿如果做了公众号,真的不知道会火成什么样子……
除此之外,鲁迅对于时尚搭配也颇有心得。
萧红《回忆鲁迅先生》里有这么两段记载。
红上衣要配红裙子,不然就是黑裙子,咖啡色的就不行了;这两个颜色放在一起很浑浊......
人瘦不要穿黑衣裳,人胖不要穿白衣裳;脚长的女人一定要穿黑鞋子,脚短就一定要穿白鞋子;方格子的衣裳胖人不能穿,但比横格子的还好;横格子的,胖人穿上,就把胖子更往两边裂着,更横宽了,胖子要穿竖条子的,竖的把人显得长,横的把人显得宽......
黑色显瘦、横条显胖、红黑混搭,这些当下流行的穿衣法则,在近百年前,鲁迅先生就已深谙于心。
所以,鲁迅先生是这样穿衣服的。
一流吃货,大义饿亲前几年,鲁迅家用菜谱曝光……如此仔细精致的食谱,这是啥家庭啊,家里有矿啊?
鲁迅超爱吃,据统计:鲁迅在北京生活了14年,仅从这一时期鲁迅日记中,发现他去过的名餐馆就有65家!包括广和居、致美楼、集贤楼、杏花村等。
除此之外,鲁迅还是一个超级零食控,尤爱甜食。
鲁迅在《华盖集续编》中记载道:
夜间,又将藏着的柿霜糖吃了一大半,因为我忽而又以为嘴角上生疮的时候究竟不很多,还不如现在趁新鲜吃一点。不料一吃,又吃了一大半。
据说因为爱吃甜食,迅哥儿牙齿不好,龋齿严重,牙痛到怀疑人生。他去王府井看完牙医,又去稻香村买了一堆饼干,然后愉快地回家了。
结婚生子后,仍然不改吃货本色。
迅哥儿更爱吃沙琪玛,见到沙琪玛就极不淡定。
有一天,儿子周海婴看见沙琪玛,非常想吃,留着口水说:"爸爸能吃吗?"迅哥儿不动声色的回答:"要吃也不是不可以的,但是爸爸就只有一个,你吃了爸爸就没了,所以还是不要吃的好了。"(这可是你亲生儿子啊!)
甜甜的情话boy不论从长相到文风,我说鲁迅是民国之一大直男,应该没有人会反对吧。但是直男要是撩起妹来,那才真是动人心魄。
鲁迅与许广平的恋爱,可能是比偶像剧还要偶像剧。而迅哥儿在撩妹方面也具有着过人的天赋。
1926年,鲁迅携许广平南下。鲁迅去厦门大学任职,许广平回广州,当时两人约好计划用两年的时间,先解决经济自立的问题。
在两人的往来书信里,他说“听讲的学生倒多了起来,大概有许多别科的。女生共五人,我决定目不斜视,而且将来永远如此,直到离开厦门。”
信末,他落款“迅”、“小白象”,昵称对方为“小刺猬”、“乖姑”。是的,这就是那个说出“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的硬汉鲁迅。从这些称呼里,我似乎看到了收到爱情信的鲁迅先生,抿着象牙烟嘴,眉头晕开,笑得小胡子乱颤的样子。
真是没有不会说情话的boy,只有不爱你的男人。
结果不到半年,鲁迅就辞掉厦门大学教职应中山大学之聘来到广州。(异地恋实在是太辛苦惹~)
看到这里,我觉得我们一直以来,可能认识的是一个“假鲁迅”。真正的鲁迅并不是每天愁云惨淡,也不是每天战斗拼命,而更多的是对于生活的热爱。
真实的鲁迅,是一个可敬又可爱的小老头,你如果认识他,一定会爱上他。
虽然肉身已逝,但是鲁迅先生却将他的精神财富永远地流传给了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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