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是党的总章程,是党的根本大法,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党的二十大通过的党章,在党的十九大党章的基础上进行了适当修改,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为新时代新征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章的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党的性质和宗旨:明确“我是谁、为了谁”
党章开宗明义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两个先锋队”“一个领导核心”“三个代表”,深刻阐明了党的性质和地位——党始终以工人阶级为阶级基础,同时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力量。
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章明确规定:“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这一宗旨决定了党的一切奋斗都是为了人民幸福、民族复兴,是党区别于其他一切政党的根本标志。
党的指导思想:行动指南与时俱进
党章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的行动指南,并明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的飞跃。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什么样的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怎样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等重大时代课题,是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党章强调,全党必须以这一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
党的奋斗目标:擘画宏伟蓝图与历史使命
党章明确了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立足新时代历史方位,提出了党在新时代的奋斗目标:到建党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在此基础上,党章进一步细化了新时代新征程的使命任务: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这一目标既立足中国实际,又借鉴人类文明成果,为党团结带领人民奋斗指明了方向。
党的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是根本组织制度
党章规定,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这一原则贯穿于党的组织建设全过程,主要包括“四个服从”(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以及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都由选举产生,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按照集中制原则组织党的各级领导机关等。
民主集中制既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又强调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党保持团结统一、充满生机活力的制度保障。
党的纪律:管党治党的“戒尺”
党章专章规定党的纪律,强调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党章明确,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有任何不遵守纪律的特党员,严明的纪律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是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保证。
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党员身份的基本遵循
党章明确规定了党员的八项义务(如认真学习党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和八项权利(如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
党员义务和权利的统一,既要求党员在党章框架内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又保障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权利,是党员正确行使权利、认真履行义务的行为准则。
党的干部:事业发展的骨干力量
党章强调,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必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党规定了党的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如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水平,带头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等),并明确了党管干部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方针,以及干部选拔、培养、管理、监督等要求。
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是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的关键。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内监督的专责力量
党章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纪律检查委员会必须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