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特大新闻,许可馨事件很快就会水落石出吗?
想要水落石出恐怕还是很难的,毕竟整个事情透露出的“水很深”。
许可馨事件自爆出后,人们坚持打卡,希望事情能有个交代,可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许可馨不当言论之所以称为事件,是因为她犯了三个错误:
1、国内疫情爆发,医护人员奋战新冠之时,她鄙视侮辱医护人员。
2、留学生“贪享”国内免费疫情治疗,被隔离后不喝开水,吵闹要矿泉水,她为留学生发声,侮辱中国勤俭节约是“贱”品德。
3、称自己是公派出国留学是因为家里的资源和苏州的平台,而后又对质疑她的网友评论是仇富心理,底层的耗子。
前两条,可以说她三观不正,说她教育失败,但还是道德问题,第三条,直接上升到了贪腐问题上,什么叫家里的资源?什么是苏州的平台?
事件被更多人关注之后,她道歉了,却是曾经的母校(中国医药大学)逼着她在社交平台上道歉的,还信誓旦旦的说“冷处理就好了,过三天就忘了”。
这样的辱国、辱民、辱医,人们是真的想忘都不敢忘,生怕错过了“一个坏人”,所以每个有尊严的人都坚持在网上打卡,留言,就是想请大家记住这个留学生的“丑恶真容”,两个多月过去了,当初的苏州发声必将追查,到现在还是没有下文。
就在近期,江苏省纪检委明确表示,将介入调查许可馨事件,这给无数的网友带来了希望,他们愿意看到花着国内纳税人的血汗钱的许可馨,得到应有的教育以及教训,甚至听到一句真心实意的“对不起”也行,因为许可馨的言论实实在在的伤了众人的心。
可没有高兴多久,表示的介入调查被删除了,网上似有许可馨小号又在活跃,“爸妈我回来了,许州我回来了,亲情永远不会变,许可馨不再是许可馨,许立娜依然是许立娜”,“许立娜从此刻起,光明正大,自由发言”,
怎么样?是不是感觉“得志便猖狂”?正义的声音哑了,调查的结果没了,她又开始活蹦乱跳了,真是应了那句话“天又晴了,雨又停了,她又感觉她行了”。
有时候可能做错事不需要当事人道歉,但是就许可馨的不当言论事件,我们心底真的需要这个道歉,一个真心实意的道歉。国家有难,她冷嘲热讽,医护人员在最需要的时候奋战一线,她侮辱白衣天使,还是相信那句话“正义会迟到,但从来不会缺席”。我们拭目以待吧。
5月14日武汉封城了吗?
没有封城,不过是封闭了东西湖区的三民小区。
武汉市已经连续三天没有新增病例:
三民小区之所以采取封闭措施是因为5月9日,一位89岁的老人被确诊为新冠病例(这也打破了湖北省连续35天没有新增病例的记录);
第二天,也就是5月10日,该小区又有5名确诊病例;
目前武汉除了此6例新增病例之外,没有正在接受治疗的病例,其他病例已经全部清0:
到5月12日,该小区委员会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三民小区已经采取封闭管理模式,居民不能随便进出,小区会提供生活物资保障,至于什么时间解封还尚未确定,得看未来疫情的发展情况;
据悉,就在三民小区2天出现6例确诊病例之后,东西湖区对三民小区及周边地区采取了大规模的免费核酸检测,检测人数达7万人之多,展开彻底的、“地毯式”的排查工作,防止感染链继续延伸。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武汉不会再次封城,前两天确诊的病例属于零星病例,这是无法避免的,况且目前相关的小区已经封闭、周边小区也已经进行了全员筛查、密切接触者已经隔离观察,整个链条梳理的十分清晰,不存在遗漏的地方,所以武汉不会再次封城。
另外,前几天武汉展开全市范围内的核酸筛查“十天大会战”,全市以区为单位,对重点小区、重点人员进行全面的核酸筛查,这一举措的实施使得潜藏的病例会被陆续暴露出来,这样一来便可以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是保障复产复工的重要举措。
总体来看,湖北、武汉,之前是疫情最严重的省、市,在抗击疫情中积累了比其他省市相对更多的经验,在治疗病患、隔离防护、链条梳理、追踪溯源上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从一定程度上讲这也是宝贵的财富。
相信在武汉当地各级政府的努力下,在群防群控的联动机制下,武汉会彻底摆脱疫情,人们生活会逐渐回归正轨。
评论点赞,腰缠万贯;关注老刘,越来越牛。
官方回应上蔡农妇手割70亩小麦?
从这个例子足以可见中国老百姓的勤劳,朴实,肯干,能干。
从题主的题目中我们可以看到河南上蔡县有一块土地已经被征用了,然后又被老百姓耕作种植了,当地的老百姓,真的是做了一件大好事。
明明是被征用的土地,那么一旦被征用之后,就赶紧搞开发建设,否则的话,空出来很大一块土地,一年半载,5年10年,那给国家给社会造成的损失,那是无可估量的。
所以国家才出台相关的法律,对有关征用的土地进行了种种的规定和限制,这些都是非常有益于社会发展和进步的。所以,国家应该出台相关法律,在三年之内,如果没有开发使用,务必要强行收回,一点也没有商量的余地,特别是有些开发商很鬼精灵,有些真用房很会对付政府,随便在上面蹦哒几处,或者真正快到时间的时候,弄几台挖掘机和长途车在上面运转一下,等政府一来,他就说我这块地已经开始开工了,等等,实际上,应该在法律上完善,必须完成整个工程,并交付验收,才算是这块土地应用成功,否则的话一样要被国家收回国有。
只有这样才会对征用土地者,有一种威慑力,避免造成国家资源的极大浪费,特别是很多土地还是利用土地,像文中所说的70亩土地肯定是陈琳的,两天,这种良田被征用了肯定是大有用处,否则的话国家明令禁止,你都能够这样,肯定是要搞大的开发项目,这种情况下既然有这么好的利好,这么大的用途,那么就不能够选择他,闲着他就是犯罪。
那么正如上文所说,这70亩土地被征用了,可是也没有开发建设,老百姓在上面耕种小麦,和其他的作物,我觉得是对国家的贡献
70亩小麦,看起来不多啊,中国现在也有钱,随便跑到哪个国家,买一点花不了多少钱,可是,对于一个具体的农民来说,那也是一项很大的收入,对于整个社会来说,70亩地,可以养活上百口人呢?那么河南的这位农妇,把他跟踪上了,并且,手割了70亩的小麦,这种能力这种素质,这种操守,真的是体现了中国老百姓的可爱,勤劳和朴实,我们应该大大的,表扬奖励他们,一方面自责浪费,一方面体现了土地的最大价值的利用。
当然了,如果有关方面,能够体恤老百姓的疾苦,租用一定的机械,帮助他们收割这些小麦,那就更加相得益彰,十全十美啊。相信,我们的国家会越来越健全,相信我们勤劳朴实老百姓,利用他们的双手,会把我们国家建设得更加富强美丽。
祝愿我们的国家越来越好,老百姓越来越富足,社会越来越和谐安定。
大家对这个问题有什么不同看法呢?欢迎点赞评论和关注吧,thank you,thank you。沈阳一超市员工因与顾客发生***?
事情发生在7月14日,伤人者是61岁的田某某,因销售猪肉与顾客吴某某发生***,持刀将吴某某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逃跑过程中,又持刀扎伤8名群众,造成一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警方正在全力抓捕田某某,并通报称对提供线索协助抓捕的给予5万元奖励。
回顾整个事件,这件事有两个地方值得关注:
一、田某某作案动机的丧心病狂作案动机是衡量一名犯罪分子主观恶性的重要内容,也是判断一名犯罪分子是否可能再次犯罪的重要依据。
根据警方的通报,田某某做出此事的最初原因,竟然是在卖肉过程中,与顾客发生***。卖肉过程与顾客发生的***,能有多大的事?一般都是口舌之争,而且两个陌生人之间,没有矛盾的积累,这种***一般人不会上升到动手的程度,更不会上升到持刀伤人致死的程度。
田某某在逃跑过程中,更表现出丧心病狂的一面,扎伤8名无辜群众,导致一人死亡。这些群众可能与田某某更没有矛盾冲突。
从这个层面上来看,田某某是个极易冲动的人,而且视人命如草芥,对生命毫无敬畏之心,更遑论法律了。
因此,田某某可以说是犯罪动机极为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再次犯罪的可能性也是极大。
二、田某某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目前来看,田某某的犯罪行为分为两个独立的行为:第一是伤害吴某某的行为,第二是伤害8名群众的行为。
这两个行为是两起独立的犯罪。
其中伤害吴某某的行为高概率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这是从警方通报里讲的砍伤,以及发生矛盾的起因来判断的,因为很难想象田某某会直接以杀人为动机。当然,如果根据法医鉴定,田某某的砍伤部位是在颈部等致命部位的话,也可能定性为故意杀人罪。但其实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最高也是***。
伤害8名群众的行为应该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因为不知道具体经过,所以这种判断只能基于现有通报,在逃跑过程中能够致8名群众受伤,而且包括一名群众死亡,说明田某某当时大概率是一种无特定目标的犯罪,这种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极大,不光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造成了威胁,也已经威胁到社会的公共秩序。所以应该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不是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最高量刑也是***。
总之,不论田某某最终被认定为构成何种犯罪,结果都高概率是被判处***。
我是法律人家子,关注我,每天学点法律常识。
杭州许某某会判***吗?
关于杭州来女士的案子基本已经水落石出了,很多人虽然从一开始就一致把她老公列为重点怀疑对象,但还是表示无法相信一个结婚10多年的老公,会这么残忍、无情把自己的枕边人杀害、肢解、粉碎并抛尸!
如果不是迫于舆论压力,来女士可能真的就是神秘的人间蒸发,最后不了了之。因为警察也说了,刚开始就是根据来女士现任丈夫提供的线索按照一般的人口失踪来调查的。只是没想到后来各大媒体的介入,持续报道和关注,民众议论纷纷、舆论沸沸扬扬。多少也给警方施加了很多压力。整个案情进展也一直霸占在各大热点,热度居高不下。警方经过十多天不懈地努力,逐一排查,利用高科技手段,历时20天侦破此案。
刚开始许国利贼喊捉贼,表现十分镇定,谎话连篇,几番误导让大家觉得这只不过是一起寻常的失踪案,因此也妨碍了司法的进展。
7月25日杭州警方不仅仅是公布了失踪遇害女子来女士丈夫被抓捕的现场视频,而且还公告了一系列的证据,证明其二婚老公许国利就是凶手。许国利在来女士失踪36小时之后才报案,这本身就很反常,然后失踪的时间也是他提供的,无旁证可以证明,现在想来其实就是事先想好的说词,因为从头到尾就不是失踪。然后失踪当晚用了近2吨的水,目的也很明显就是在于让粉碎的人体组织和器官在粪水里加速腐化。专案组人员从小区抽取的38车粪水之中进行抽检与分析,查到了与被害人相符合的DNA人体器官组织。只是具体作案的过程和细节警方没有公布出来可能有他们的考量。(我想估计是怕有人效仿,然后对社会影响也不好)
比如他是如何做到分散抛尸(毕竟分尸、碎尸工作量不小)?有没有人从旁协助?碎尸的案发现场在哪?且怎么做到没有让邻居产生怀疑的动静,软组织比较容易处理,粉碎机、绞肉机、破壁机都可以,但人的骨头比较硬,尤其是人的头骨,难道真像网友猜测的那样是用腐蚀性极强的化学品处理的?还是被带出小区扔在哪个不为人知的角落里?用了两吨水邻居却没有听到冲水的声音……这起凶杀案,很明显犯罪情节十分恶劣和严重,按律最高可判***,是不可能考虑其他刑法的,这是属于有预谋的故意杀人犯罪,而且给社会带来的影响极大。个人觉得死对于这种罪犯来说都太便宜了,应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另外从许国利作案的手法和歹毒的心思来看这可能不止一次作案,网上有关他另一段传闻,看称呼应该是他前妻的侄女。另外还有网传他前妻失踪很久,还曾用死恐吓前妻达到离婚的目的。
许国利自作聪明的以为一切安排得天衣无缝,可能心里还幻想着霸占来女士财产后如何逍遥快活。他曾大言不惭说“身正不怕影子斜”,却没想到到头来不过是一场空,放着安生日子不过偏要自掘坟墓、自寻死路。把外人看来幸福的一家三口家庭亲手葬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