霰弹枪,为什么有些打猎者喜欢使用霰弹枪而不是用步枪呢?
打猎用什么枪还是要看个人爱好,比如有人喜欢用喷子,有人喜欢拉大栓、甚至还有人用弓弩打猎,至于用AR步枪的有没有,也有,比如下图所示:
额,当然了,图中的枪其实并不是火力猛烈的“突击步枪”了,比如图二中AR步枪弹匣部分是被焊死了的,这枪除了样子像全自动步枪之外,其实跟老式的半自动步枪没什么区别,因为国外的民用枪大多数情况下是半自动或者栓动的,包括军用AR的民用版本,同样也是半自动的,所以,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在民间你能搞到的用来打猎的AR或者AK,并不会跟你想象的那样拥有猛烈的自动火力,而且,你是去打猎,不是去虐待动物,用全自动的军用步枪一梭子过去把动物打成筛子干嘛?尤其是一些小型动物,比如兔子、狐狸、鸟等,一梭子步枪弹过去已经成肉块了吧,还能吃么?
▲半自动AR(看弹匣部分)
最重要的一点是,打猎基本上不会给你用步枪扫射的机会,一枪或者两枪没打死猎物,在受惊的情况下,早就不知道跑哪去了,尤其是像野猪和熊那样的大型猎物,一枪还真的不一定能搞死,看下图,如果没有一下子打死野猪,那么你有很大可能会被反杀,图中那家伙用的是专门的猎枪吧,如果你用的是半自动AR,而且没有一枪就把野猪给死,距离远,你的反应又快的话,或许你还能补上两枪,万一枪法太菜,那么可能就被野猪给反杀了,你肯定会后悔为什么手上没有一把喷子的。
因此,打猎的时候通常会选择栓动式步枪或者霰弹枪,使用全威力步枪弹的栓动式步枪在对付中远距离的猎物是个很好的选择,而喷子的话,百米之内基本上不用考虑瞄准啥的,而且霰弹枪的弹药种类也很丰富,能满足不同的打猎需求,比如用来对付大型猎物的独头弹,还有鸟弹和鹿弹,这两者的区别在于里面的弹丸直径大小,鸟弹一般对付小型猎物,弹丸的直径最大的型号是BBB,直径大概为4.83mm,材质通常为钢或者前,不过由于铅的污染大,现在用钢弹丸比较多,下图为鸟弹:
至于鹿弹,其实就是大弹丸的霰弹***,里面弹丸的直径在BBB以上,也就是4.83mm以上,如下图所示,就是鹿弹,总之,在近距离使用霰弹枪打猎是非常合适的,威力大,弹丸的散布广,基本上不用考虑射击精度,喷子之下,众生平等嘛!
美国人是否可以随便买枪?
美国校园枪击案时有发生,美国“禁枪派”的呼声似乎也越来越强,四处造势活动。然而,“拥枪派”人数似乎也有增无减,随身带枪即“酷”且富“美感”,“携枪”也越来越时尚。最近加州***还是重申“人民可以拥有枪支法不会改变”。据美国媒体报道,美国拥有枪支的家庭近年呈下降趋势,但枪支销售量却是猛增姿态。怪哉!
“禁枪派”造势,“拥枪派“旁观牧师也是“拥枪派”配枪的医生。洗脚也不摘枪。别抢的老太太的确有点“酷”“拥枪派”聚会老“拥枪派”练习射击。和孩子一起玩,也要别把枪。“拥枪派”聚会。枪店兼射击场的老板。美国的法律一直允许枪店的存在。人们能经常看到一些枪店的门敞开地对着大街,门面装潢相当考究。枪店开多了,许多美国人都有枪,根据统计,平均每个美国家庭就有1.8支枪。在美国,有时也能遇上几个老美在一起把玩手枪。逛枪店有人把那些乌黑的东西当作艺术品来欣赏;也有人把它看作杀人的凶器。许多枪店里基本上都是用原木材板来装潢墙面的,店主把一支支大小不等的枪就挂在墙上。有的手枪价格很便宜,180美元就能买到,其中不乏有世界名枪,如柯尔特、史密斯。也有的藏品枪价格是一个天文数,因为手枪上有世界一流的工艺***所雕刻的精美图案。买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刻上自己喜爱的图案或者是自己的姓名。美国枪店美国枪店美国枪店展柜在美国禁枪是件棘手的事,还有另外一个原因:许多靠枪吃饭的工厂和卖枪为生的店老板,甚至于包括射击俱乐部的员工,一下子失业了,将给社会稳定带来很大隐患。根据美国法律,个人是不能转卖枪支牟取利润的,否则将面临最高10年的刑罚。雷明顿公司热销的霰弹枪,是美国民间最受欢迎的枪支之一。“大毒蛇”AR-15半自动步枪,在美国颇受欢迎。AR-15是一种步枪类型,而非具体的生产型号,它的后座力、重量都要小于突击步枪,而且属于半自动步枪,即即每扣一次扳机,只发射一颗子弹。美国法律严格限制平民使用突击步枪。斯密斯威森M-10左轮手枪,在美国也颇有市场。霰弹枪的价值在哪?
随着现代军事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优秀武器装备被研发制造并迅速大规模装备部队,而不再符合现代需求的武器也在被迅速淘汰。然而,在为数众多武器均被淘汰的当今时代,霰弹枪这种在现代战场上似乎并无太大作用的武器却被保留了下来。那么,现代战争中的霰弹枪又有着什么样的作用呢?
众所周知,霰弹枪有着包括后坐力大、容弹量低、射程近、射速低、体积大等诸多缺点,当交火双方距离达到100m以上时,使用霰弹枪的一方将被使用步枪、机枪等武器的对手轻松压制,而在近距离作战时霰弹枪又缺乏手枪、冲锋枪所具有的便携性。综合来看霰弹枪似乎已经成为了一种相当鸡肋的武器,而大家也很难在各种军事资料中发现霰弹枪的身影,因此大家自然会认为其已经被现代战争所淘汰。但是,事实上即使是在今天,霰弹枪仍旧拥有着其他种类枪械所无法比拟的优点。
首先是威力大。众所周知,由于枪弹特点(大口径独头弹或或多弹头霰弹),霰弹枪有着其他枪械所无法比拟的杀伤力,尤其是在近距离对人体等目标的停止作用上霰弹枪更是枪械中的王者。在双方近距离交火时,使用霰弹枪的射手可以依靠霰弹枪轻松的使敌方丧失行动能力,而这是其他枪械所无法做到的。
除了威力外,在近距离作战时霰弹枪在命中率方面也是有着相当大的优势的。研究表明,在近距离作战中射手很难进行精确度较高的射击,只能在一个安全范围内尽量保证精度,而由于霰弹***在击发后会形成一个“面”(多弹头弹),因此射手在大概瞄准的情况下即可保证命中率。而且,当交火环境为室内等狭窄环境时,霰弹枪更是有着惊人的压制能力(子弹覆盖面太大,敌方很难在霰弹枪持续火力下很难进行有效反击)。
除了上述优点外,霰弹枪还有这一项所有其他枪械武器都无法拥有的优点:多功能。作为一种能够发射多种弹药的武器,霰弹枪可以发射包括独头弹、常规霰弹等杀伤性弹药,也可发射催泪弹、染色弹、橡胶弹等非致命性弹药,其在反恐、防暴等方面的作用是其他枪械类武器所无法代替的。而且,霰弹枪还能够被用来进行破门,而这是其他所有枪械都无法做到的,射手在掌握好射击角度的角度的情况下可以使用霰弹枪破坏门的闭锁结构来达到破门目的,而其他枪械类武器如果被用来破门甚至会因弹头反跳而导致误伤。
综上所述,即使是在现代战争中,霰弹枪仍旧能够依靠其无法替代的优势继续活跃于战场上并且已经成为反恐战争中士兵不可或缺的一种武器。但是,霰弹枪所具有的缺点也是相当之大的。因此,为了使霰弹枪更适应现代战争需求,武器设计师们设计了AA12、Saiga12等弹匣供弹全自动霰弹枪以提高其火力和容弹量,改进犊牛式(无托式)或折叠枪托结构以减小其体积(DP12等),甚至还设计出了XM26、SIX12等霰弹枪以方便士兵快速使用(挂在突击步枪护木下方)。解决了曾经拥有的缺点后,霰弹枪仍将作为一种优秀的反恐防暴武器被各国军警甚至民间百姓继续使用。
线列步兵时代没有盔甲为什么不发亮装备霰弹枪?
线列步兵时代士兵们装备的普遍都是滑膛枪,而滑膛枪说白了就是霰弹枪的前身。现在真正意义上的霰弹枪所使用的都是定装弹药,而在那个装填弹药全凭咬纸包的时代,如果改用霰弹打击敌人,那么装填速度将会在延长一倍,毕竟装火药要撕掉一个纸包,装霰弹又要撕掉一个纸包,然后在拔出长签字把枪管里面的火药与霰弹压实。可使用单个铅弹装填速度就快多了,基本上只需要撕掉一个纸包,然后把弹丸放进去压实就可以了。
除了装填速度之外,还有就是设成问题,请不要把现代散弹枪的射程跟过去划等号,现代散弹枪之所以能打出百米射程,基本上都是依靠火药技术的革新,外加上枪管的升级。如果使用霰弹枪来发射的话,能打出20米的距离就不错了,反观当时的线列步兵们最少也在一百米的距离开火,说白了谁装备霰弹枪谁就是傻子。
其实霰弹枪本身就不是用来执行远距离射击任务的,当时研发霰弹枪之前它的名字叫做堑壕枪,为什么叫做堑壕枪?其实就是在堑壕作战里面的产物。当世界进入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由于攻入敌方堑壕之后长杆步枪很难发挥作用,所以才会发明出堑壕枪,用来清理堑壕内的敌人。
可在步兵们都还摆成线列作战的时代,堑壕枪还没有被发明出来,另外当时的燧发滑膛枪本身就是堑壕枪的前身,但由于当时作战区域较为开阔,所以能装备射程更远的铅弹,谁还去装备射程短威力小的霰弹。另外士兵们摆出线列来作战,本身就是期待了面杀伤的作用,说白了就是人肉霰弹喷射,既然能用人做到霰弹枪的功能,为何还要使用不划算的霰弹枪来作战?
作为近战利器的霰弹枪为什么没有像冲锋枪一样在二战大放异彩?
唧筒式霰弹枪本质也只是个半自动枪械,如何能与冲锋枪这种自动化的喷子相比?二战淘汰霰弹枪丝毫不足为奇,不过尽管如此,美军的霰弹枪在太平洋战争中依然给日军留下了深刻印象。
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因为大炮和机枪盛行,军队又缺乏机动化的机械突击力量,因此战争打着打着就变成了往地下发展的“堑壕战”。简单点说,就是双方通过挖战壕、挖地道、修碉堡来顶住对方的持续炮轰和进攻,不断制造肉磨子的战法。
一战中的那些著名战役,什么索姆河、凡尔登、香槟战役、伊普雷战役、阿图瓦战役等等等等,几乎全是打的这种堑壕战,双方用密密麻麻的土木工事群顶住对方,然后持续的轰炸、渗透和冲锋,一不小心十几万人就填进去了。
堑壕战打到一定阶段,双方便会在犬牙交错的壕沟战线上想办法搞“地下突破”——地表不是冲不过去么?那咱干脆把壕沟挖个对穿,直接杀到那边去抢阵地。或者干脆来个佯攻大部队搭配精锐小部队的的虚实打法,一举夺取对方的堑壕核心,就连直接打地道堆积炸药搞爆破的都有……总之,各种抢壕战术相当的多。
霰弹枪正是堑壕战的一种专门利器,或者说它是当年参战的美军的“种族武器”(主要为温彻斯特M1897,军版名M1917)。在战场上,这些霰弹枪被称为“战壕枪”(需要区分德国战壕枪),它以较快的射速和呈面状的杀伤为优势,专用于清理战壕。
说白了,就是利用霰弹枪强大的近距离火力优势,让装备它的士兵获得以一当十的攻击能力。
普通的士兵进入或攻击战壕,他们顶多用栓动式步枪开上那么一枪,然后开始刺刀肉搏战,显然这种打法无法持久,对方只要多几个人,这个士兵在无险可躲的堑壕中顶多来个1换1或1换2,便会被迅速解决。
而霰弹枪则不同,当持有战壕枪的士兵跳进敌方战壕后,这些具备面杀伤能力的半自动武器却能统治战壕,它只需要不停朝前喷洒火力即可,而且相当有利于在战壕中突击前进,可以获得极快的突破速度,以至于令同盟国士兵胆寒,成为协约国的“战壕清扫器”(Trenchsweeper)。
结果因为霰弹枪在堑壕中表现的太BUG了,直接导致了一场国际争端,协约国方面表示美军的霰弹枪“有违人道,过于残忍”所以必须禁止。美国肯定不答应,于是德国表示“凡抓到使用霰弹枪的美国兵一律枪毙”。美国也不含糊,他们的回应是“凡有霰弹枪兵被处决,即相应处死一名德国俘虏”。
这件事儿的真实性与否就不做评价了,总而言之,在美国人的霰弹枪不断抢镜头的时候,深受***的德国人也拿出了一个新产品——冲锋枪。
冲锋枪的概念并不是德国人提出的,最早拿出产品的是意大利人,他们在1914年就制造出了Villar-Perosa冲锋枪(VP冲锋枪),而德国人则在1918年才造出MP18冲锋枪,它也被称为“真正意义上的冲锋枪”。
冲锋枪被德军拿来搭配他们琢磨的新兵种“暴风突击队”使用,以替换过于笨重的MG-08-15式水冷机关枪。“暴风突击队”被德军寄予了“打破堑壕战僵局”的厚望,这种采用精锐小分队攻关的打法成为后世“闪击战”的鼻祖,MP18冲锋枪也表现出了凶残的一面,也获得了“战壕扫把”之名,但一战没多久就结束了,冲锋枪和战败的德军一起被打入违禁品行列。
不过,自一战以后,自动化武器的科技树已经被点亮,采用弹簧往复自由枪机的武器也实在没什么技术含量,因此冲锋枪技术开始大爆发,并且直接开始挑战部队中传统步枪的地位。有的国家很认同冲锋枪,比如第三帝国,有的国家死都不待见它们,比如日本。
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以后,冲锋枪很快就成了最重要的武器,它们密集火力的背后其实是“廉价”在支撑。二战几乎所有的冲锋枪(除了索米)都是廉价的代名词,它们省事儿、省工、省钱,还省人员的训练。像苏联就最爱干这种事儿,厚重稳定的“波波沙”配上大弹鼓,新兵蛋子都能扫出个十环,泼起雨来对面拿毛瑟枪的老兵都得发慌冒汗。
霰弹枪这时候就不行了,它们本就是一种专用型的小功能武器,离开堑壕环境几乎无仗可打,顶多在丛林内发发威,遇到巷战都不一定HOLD住,不然难道让它们在二战打CQB吗?
让“战壕清扫器”成名的半自动射击能力这会儿什么都不是,冲锋枪可是全方位适应战争的武器,霰弹枪无论如何也无法像冲锋枪那样,在短期内武装出一支火力猛烈、低成本、快速训练、多功能的部队出来。
所以,嘛,霰弹枪就只好下岗咯。不过第二次世界大战中,霰弹枪依然在一些战场上表现出了自己的能耐,比如与日军对阵的太平洋战争,霰弹枪的“面杀伤”成了马润们的宝贝疙瘩,无论是消灭“树冠狙击手”,还是面对日军企图打白刃战的“板载冲锋”,霰弹枪都表现的游刃有余,夜战中霰弹枪常常表现的比冲锋枪还好。
而且在近战中霰弹枪还有个好处——它们的霰弹射程衰减较大,不怕重伤远处的队友,更不怕打坏自己的装备,因此可以毫不避讳的在混战中对鬼子狂喷。这种特性让霰弹枪一度成为美军最重要的防卫用枪之一,大量被各军种的后勤和安全守备部队、宪兵等等装备使用,在欧洲都是如此。后来这些武器被部分M1卡宾枪取代,然而有部队仍然表示更信赖霰弹枪,美军有浓厚的霰弹枪情节,坚持要在一些单位配备霰弹枪,至今都是如此。
二战美军使用的是温彻斯特M1912霰弹枪,这种枪在一战中被购买了19000多杆,而在二战中却被购买了80000杆,只能说在二战的战场上,这些霰弹枪很难再找到让自己发光发亮的主场,而单论应用规模,它们反倒比一战时还强许多倍。1912这杆枪的总产量从1912年开始到1963年停产,总共达到200万只以上。
直到今天,霰弹枪仍然是战场重要的补充部分,在许多地方都能见到它们的身影,它们虽然失去了“战壕清扫器”的光环,却依旧没有被淘汰,也许它大放异彩的时刻你并没有看到呢。